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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饶阳:校外培训监管“三到位” 守住家长“钱袋子”

近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衡水饶阳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 

  宣传引导到位。该县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组织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召开家长会、在微信群发公告、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悬挂宣传标语等,进一步加强“双减”和预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同时,让学生和家长进一步了解了资金监管的意义和缴费流程,以及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主动索取收费正规电子发票,培训费用不转入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等内容。 

政策落实到位。该县严格落实资金监管政策,按照“应托管、尽托管”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实行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签约入网和银行托管模式,与中国银行合作,开设了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账户和培训收费账户,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并持续推进全国平台应用。截至目前,全县共18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入驻“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完成了资金监管平台和课程上架工作,实现了学生和家长在全国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上完成校外培训的选课报名、交费消课、满意度评价等操作。 

监督检查到位。该县把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联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到了宣传引导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真正保障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该县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断加大对预收费资金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退费、合同签订、发票开具等情况开展检查。同时,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净化校外培训市场。(段士光 杨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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